关于开展科普资源助力“双减”专项行动的通知 鄞科协〔2022〕1号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文件
发布时间:2022-01-10 浏览量:1098
各中小学、教辅室(中心),各企业(园区)科协、科普基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市科协、市教育局《关于“双进”助力“双减”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区科协、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科普资源助力“双减”专项行动,发挥区域科普资源优势,助力“双减”政策的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青少年探求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质的需求,梳理整合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通过开展课外科学启蒙教育、科学调查、科技研学、科普讲座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由点到面地实现科普服务“双减”措施的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推送一批社会化科技教育精品课程
促成科技类社会资源与校内科学教育师资合作,支持区内重点科普基地打造一批与学校科学课程相适应的社会化科技教育课程,推动社会化科技教育课程走进学校,优化课后服务形式,丰富“双减”后的校园托管内容。发挥重点科普基地在全市的龙头带领作用,发动义务段学校结合各自办学特色和需求,开展“馆校合作”双向互进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和求知欲。首期推送由宁波市科探中心设计的“科学风车”科技教育课程,全年在全区城乡若干所试点学校组织开展100场左右科学探究课堂和特色科普活动。
(二)引入一批科学与科学家精神主题报告
强化科普的价值引领,组建科技教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与中科院老科学家讲师团联系紧密的优势,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科学家科普特色品牌,凸显科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前瞻性。邀请科学家和行业专家进校开设科普讲座,向学生传播科学知识,分享科研经历和科研成就,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培植学生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及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点亮学生科技报国、科技强国之梦。全年组织20场左右报告会进校园。全区三年内开展科普报告进校园活动的义务段学校覆盖率达100%。
(三)精选一批科普基地课外拓展项目
各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基地要以基地科技展项为依托,结合中小学科学课课标,按照科普课程科学性、系统性、适宜性和趣味性的要求,开发一批精品研学课程和课外拓展项目。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科普基地开展研学实践,鼓励学生科技社团和科技兴趣小组开展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探究式科普教育实践活动。深化“鄞州科普地图”线上线下打卡活动,完善激励机制,形成寓教于乐的科普教育模式。全年首批推出10个左右科普基地示范课外拓展项目。
(四)开放一批科技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设施
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科普功能,鼓励区内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和南高教园区的高校科研机构有序开放高科技生产线和科研设施,为学生创造更多的科技学习和交流机会。组织学生走进生产一线,现场造访科研实验室,让学生实地感受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体会创新策源地的科研氛围,进一步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年首期推出10家科技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的生产线或科研设施向学校开放。
(五)举办一批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主题活动
丰富科普传播方式,加深青少年对科学的理解,扩大科普及重点科普基地的影响力。区科协、区教育局联合区内媒体和相关科普基地,每年以青少年传统科技传承与发展、创新科技萌芽与拓展、科普主题征文、演讲、绘画比赛等形式,举办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主题活动。各中小学通过开展“科技夏令营”“科技节”“科学周”“科技?科普联赛”等活动,提高小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共同营造全社会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科普资源助力“双减”专项行动自2022年1月起实施,分三年推进。区科协负责区内社会科普资源整合,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建立定期沟通、协同推进机制,统一领导和协调专项行动的实施与推进。
(二)加强资源保障。区科协做好社会科普资源课程化改革工作的经费保障。区教育局要加强区级科技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经费保障,各中小学要把利用社会科普资源作为服务“双减”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好人员开展工作。各企业(园区)科协、科普基地要把校企合力、馆校合作助力“双减”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公益性科普活动。
(三)加强典型引导。区教育局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列入中小学特色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与经验发掘。区科协做好企业(园区)科协和科普基地活动组织和效果评估,畅通科普基地与中小学合作渠道。鼓励有条件的科普基地和学校先行先试,提炼好做法、好案例,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具有鄞州特色的科普助力“双减”工作模式。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