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鄞州区社区(村)科普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鄞科协〔2020〕14号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量:1454
各镇(街道)科协: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科普工作,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经区科协研究,现出台《 鄞州区社区(村)科普服务指导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9月25日
鄞州区社区(村)科普服务指导意见
为加强对基层科普工作的指导,更好地推动我区社区(村)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区域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现提出鄞州区社区(村)科普服务指导意见,供各镇(街道)科协、社区(村)科普分会日常工作参考使用。
一、总体要求:社区(村)科普服务应坚持科学性、公益性、群众性、实效性原则,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供免费、优质科普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价值取向,开展经常性群众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科学素质。
二、组织建设:社区(村)科普分会,由社区(村)书记担任会长,统筹谋划科普工作,配备1到2名兼职科普干部,负责日常科普工作事务。同时,主动吸纳辖区或共建单位的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科普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科普讲师团团长、技术研究院院长等“泛三长”充实到分会中支持参与科普工作。
三、阵地建设:社区(村)应有适合开展科普活动的场所,场所应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全,面积满足活动开展需要,可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说事长廊、市民公园等场所相结合。阵地建设应顺应辖区群众科普需求,因地制宜,主题突出,不必面面俱到。区科协立项资助的阵地必须统一使用“科学蜂巢”徽标,各社区(村)根据本社区(村)的特色亮点,在“科学蜂巢”总品牌下打造个性化子品牌。
1、室内阵地:定位清晰,有供公众无偿借阅的图书、报刊、宣传资料;增设部分科普墙绘、挂图、模型;有一定数量的科普展品或互动科普设施;可陈设部分手工制作工具或益智游戏项目等。
2、室外阵地:可依托公园、长廊、农业基地等设施和自然景观建设,有明确的科普主题,设置与主题相关的雕塑模型、体验器械、科普图版、实物展示及标识说明等适宜户外摆放、展示的科普设施,并配套场所简介和导览图等。
3、画廊建设:应建有一座以上标准科普画廊,画廊长度不小于10m,内径为(宽×高)0.9m×1.2m。画廊应建立在位置明显、人员密集的地点,坚固安全、造型美观,可视距离适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在显著位置标有“科学蜂巢”标识或“科普画廊”字样,以及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等信息。区科协每月免费更换一次画廊展板。
四、队伍建设:各社区(村)应按照社会化科普思路,广泛动员利用各种资源,丰富基层科普产品供给。
1、自建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小队。发动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科普服务,培养科普志愿者骨干,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建专业领域细分、受众群体区别的服务小队,服务小队既是所在街道(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有机组成,也是“科学蜂巢”志愿联盟的重要支撑。
2、合作挂靠社团科普力量。根据自身禀赋优势,主动寻找优秀社会组织、共建单位、“泛三长”、高校院所科普志愿团队、专业第三方组织等挂靠社区(村),接长工作手臂,合作开展科普活动。
五、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段突破时空界限,扩大科普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1、用好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平台。在各类显示屏、微信群、科普E站、智能手机等电子终端,推广“科普中国”APP,利用“科普中国”海量、权威、实时科普资源,以恰当的方式在目标人群中进行精准传播。
2、开创特色化小众线上科普平台。通过抖音、钉钉群、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邀请科普“大咖”在线开设科普专题频道,培育引导辖区群众自己担任科普主播,传播科普“好声音”,传递科普正能量。
六、活动开展:活动是科普的生命线,应坚持从需求侧出发,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跳出科普做科普,努力使科普成为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区(村)文明和谐、社会繁荣进步的润滑剂和助推器。
1、活动形式:注重从单向传输向双向互动转变,活动可以是科普资料发放、科普文艺演出、科普展品展示、科普讲座沙龙、参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电影放映等;也可以是科普器材体验、参与科普实验、科技手工制作、科普作品创作、参加科普竞答,等等。形式上应跳出科普做科普,把科普与垃圾分类、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努力使政府导向与群众追求相统一。
2、时点选择:应根据群众工作生活作息特点,并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知识产权日、环境日等纪念日,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月等时点进行,注重大联合、大科普,在共建共享共赢中争取多方资源支持。
3、受众分类:把握不同年龄层次、文化背景群众的差异化科普需求,分层分类科普。青少年以科技探究活动、科学启蒙教育、阅读能力养成、心理健康发展、生活技能培养、居家出行安全等体验活动为主;中青年群体主要涵盖提升生活品质和工作技能、文化素养拓展、科学育儿、前沿科技、文明养成等内容;中老年以健康养生、应急救护、智能手机使用等科普为主。
4、评价反馈:活动参与坚持自觉自愿原则,积极赋予群众点单选择的权利,并通过“鄞领志愿银行”记录和鼓励科普志愿行为。活动结束后,应通过问卷调查、打分评价等形式,对活动成效进行即时评价,并注重结果反馈运用,不断改进提高科普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区科协提供“五个一百”、“科学风车”、科普电影放映、中老年人智能手机操作技能培训等活动资源,各社区(村)可根据需要,向所在街道(镇)科协申报。
七、经费保障:科普工作经费预算纳入街道(镇)财政预算。按照社区(村)自筹一点,街道(镇)下拨一点,区科协立项一点,社会组织(共建单位、“泛三长”)支持一点的原则,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科普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