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鄞州区科技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鄞科协〔2019〕15号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量:1827
区级各学(协)会:
为活跃学术氛围,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我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和总结在实际工作中的科技理论和经验,推进我区科技理论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鄞州区科技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完稿并发表的论文,符合以下参评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次论文评选。
1、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
2、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
3、在市、区科技成果评选中已获成果奖,同时撰写的论文符合条件的;
4、在区级学会上交流,并经该学会理事会推荐的;
5、没有机会发表的,或非会员撰写的论文,经该专业两名正式会员推荐的。
此外,在调研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分析方法而提炼出来的新观点,具备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等要素的论文,以及有实用价值的科技(科普)文章,也可作论文参加评选。凡没有本人创新发展的观点,如技术总结、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二、评选标准
1、凡在理论上、技术上处于国内外同学科、同专业中先进水平,对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可评为一等;
2、凡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在应用技术中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属省内先进水平的,可评为二等;
3、凡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或在某一领域中借鉴国内外科学技术予以论述、分析、讨论,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适合本地特点的新观点;或是通过本人的多年工作实践经验而成,并又经过调研、分析归纳后,整理的总结和提出的新观点设想、方案等,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及使用价值的文章,可评为三等。
三、评选方法
1、凡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详细填写论文评审申请表,按表格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2、参评的论文,由区级学会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报区科协。区科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后审定。
四、报送要求
1、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1篇;
2、凡参加区科协评选的论文,区级各学(协)会应在2019年6月15日前报区科协,提交论文及评审表格一式三份。
五、奖励
1、凡入选的论文,由区科协发给一、二、三等优秀论文证书和奖金;
2、获奖论文的文件,区科协寄作者所在单位。建议相关单位存入科技档案,以作今后晋级、晋升的参考依据;
3、此次区级优秀论文评选后,按报送总篇数的10%择优推荐参加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如有意向参加市一等奖优秀论文需附查新报告。
区科协联系人:袁瑜 邮箱:869607540@qq.com
联系电话:89295732
宁波市鄞州区科协技术协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