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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科协[2011]11号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鄞州区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量:1009

鄞科协[2011]11

关于开展“20092010

度鄞州区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区级各学(协)会、企业科协:

为更好地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促进我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不断求实创新,探索和总结在实践工作中的科技理论和经验,推进我区科技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年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完稿并发表的论文、调研文章、技术总结等,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次论文评选。

在调研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分析方法而提炼出来的新观点,具备论点、论据、论证和结论的诸因等的论文。有实用价值的文章及技术总结也可作论文进行评选。其中试验报告、翻译文章、他人经验总结等,凡没有本人创新发展的观点,一律不作论文评选。

1、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市、区科技成果评选中已获成果奖,同时撰写的论文符合条件的;

4、在区级学会上交流,并经该学会理事会推荐的;

5没有机会发表的,或非会员撰写的论文,经该专业两名正式会员推荐的。

二、评选标准

1、凡在理论上、技术上处于国内外同学科、同专业中先进水平,对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可评选为一等奖。

2、凡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在应用技术中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属省内先进水平的可评为二等奖。

3、凡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有一定的使用和经济价值,或在某一领域中借鉴国内外科学技术予以论述、分析讨论,同时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适合本地特点的新观点。或是通过本人的多年工作实践经验而成,并又经过调研,分析归纳后,整理的总结和提出的新观点设想、方案等,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及使用价值的文章,评为三等奖。

三、评选方法

1、凡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要求详细填写论文评审表,按表格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2、参评的论文,由区级学(协)会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报区科协,由区科协组织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评,再报区科协常委会审定。

3、凡参加区科协评选的论文,应在2011年9月30日前报区科协,论文及评审表格需一式三份。

四、奖励

1、凡入选的论文,以精神鼓励为主,辅以一定的物质奖励,由区科协发给优秀论文证书,并给予奖励。

2、获奖论文的文件,寄作者所在单位,建议存入科技档案,以作为今后晋级、晋升的参考依据。

附件:鄞州区优秀论文评审申请表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评选 优秀论文 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1年6月14日印

 

附件:鄞州区优秀论文评审申请表